山东烟台芝罘区近期在全区范围内展开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整治行动,重点是清理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周边的乱堆乱放、卫生脏乱差现象,规范区内再生资源回收市场,改善城市环境。
不达标注销经营证照
根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关于加快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的意见》等相关规定,区商务局结合该区实际,制定《芝罘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整治方案》,围绕构建和谐芝罘、建设文明城市的目标,按照“部门牵头、属地管理,共同协作、联合执法”的原则,实行区直部门、街道(园区)、村(居)联动,合力推进,解决市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各种脏乱差现象,并在全区范围内逐步形成统一规范、卫生整洁、文明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
芝罘区商务局局长王诗潮介绍,此次整治行动对象为芝罘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经营业户;无照经营的再生资源收购站(点)。整治重点区域是城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闲置土地与厂房等。整治方案中明确了整治内容和标准,回收网点内废旧物资要堆放整齐有序,堆放高度不得超过围墙,保持场地整洁,通道畅通。回收场地的隔离设施要美观整洁,与周围环境协调。回收网点外要保持整洁,不乱堆废旧物资。要保持墙面整洁,禁止在建筑物、构筑物的外墙上非法张贴、涂写、刻画(包括刷写广告用语)。不擅自设置户外广告,门前卫生,按市容环境卫生责任的要求执行。不占用道路、绿地以及其他公共场地收购、晾晒、整理废旧物资。收购站点门口要有醒目、统一的再生资源回收标识。严格按照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开展回收经营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回收的废旧物品要及时清理销售。坚决取缔无证无照回收网点经营业户,对不符合整治标准的,责令业户限期整改。对整改后仍无法达到标准的,注销经营证照,限期停业;对拒不执行整改决定和抗拒执法的,一律依法予以取缔。
即日起开展集中整治
本次整治行动由区城管委统一部署,区商务局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和各街道(园区)紧密配合,按属地管理,条块结合的原则,做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各街道(园区)在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的同时,将对占(租)用集体土地、建设用地、闲置厂房、网点和居住房等进行收购再生资源的回收站(点)的整治工作,重点查处违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同时对辖区范围内的流动收购人员加强监管。对屡教不改和抗拒整改的业户统一上报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环境整治领导小组,集中取缔。
芝罘区商务局将依法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备案登记管理工作,监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承办企业及再生资源行业协会,对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进行有关业务指导,推进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并且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区公安分局负责再生资源回收环境整治活动的治安管理,并依法查处整治过程中阻碍公务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清查处理违法、违规收购和收赃、销赃行为。区环保局将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环境污染的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违反污染环境防治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区城管局指导各街道(园区)开展城管执法工作;查处南大街、海港路、二马路、滨海北路区域内存在的违章占道经营、乱堆乱放、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为。区工商局取缔无照回收网点,对统一设立的回收站(点)经营业户登记注册或变更,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现象,加强市场监管。
自即日起,芝罘区商务局组织相关街道(园区)和部门,分别按照整治标准和部署,全面开展集中整治行动,纠正存在的问题,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本月底前,区商务局将巩固、完善、提高整治工作,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环境整洁、经营有序、方便群众、利于治安、安全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并且总结整治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开展长效管理机制,切实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脏乱差”现象反弹。
中国再生资源网参考观点:山东烟台芝罘区商务局积极组织此次活动,有利于建设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环境整洁、经营有序、方便群众、利于治安、安全环保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在2015年将要执行最严环保法之前,提前做好环保治理工作,更有利于让再生企业赢得更多的生存筹码。